为保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平安招考。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和甘肃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背景与学科专业背景。
(二)严格执行2023年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三) 确保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决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等。
(二)研究生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职责为: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发布学校调剂信息公告;组织复试考生专业笔试;审核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传研招网最终的拟录取结果。
(三)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好线下复试工作,按照要求详细制定符合线下复试方式和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细则,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1.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直系亲属或厉害关系人参加的均须要回避);对参与招生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掌握招生纪律和要求,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科学、规范、合理确定本学院相关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规模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审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结果,对本院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但未录取考生给予必要解释。
3.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开展复试、调剂及录取等招生工作。
4.保护考生个人信息的隐私,做好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公示的内容需要经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对外发布。
(四)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需根据需要配备1-2名复试助理(秘书)和适量的志愿者,负责复试过程中考生的联络和协调、复试小组成员的沟通及成绩汇总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情况,可平行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实施。
2.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每场复试开始前,组长应召开全体复试小组成员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严格复试场所消毒,做好复试专家集中复试准备,由复试秘书进行记录并汇总计算。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全过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建立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及反馈机制。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69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人),具体招生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如下:
招生学院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44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3 |
学科教学 (语文) |
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7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2 |
学科教学 (思政) |
25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703 |
化学 |
28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6 |
学科教学 (化学) |
20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4 |
电子信息 |
30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10 |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2 |
体育 |
12 |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20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7 |
学科教学 (生物) |
18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1 |
机械工程 |
13 |
历史文化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651 |
文物与博物馆 |
14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9 |
学科教学 (历史) |
2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4 |
学科教学 (数学) |
25 |
外国语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30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13 |
学科教学 (美术) |
11 |
音乐舞蹈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11 |
学科教学 (音乐) |
11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10 |
学科教学 (地理) |
16 |
教师教育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15 |
小学教育 |
30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18 |
学前教育 |
35 |
五、调剂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2023年国家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及单科均上线)。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提出更高分数要求,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不得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学科专业应为同一学科门类相同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专业代码前4位一致,本科学习专业与拟调入专业相同的考生可以放宽到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一致),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自命题相同或相近的判断需要在确保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学术上具有普遍共识性的前提下,由学院综合研判。
(二)调剂程序
1.各学院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基本要求,及时解锁未录取考生志愿,并积极利用各种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发布预调剂信息。
2.我校设置调剂志愿解锁时间是24小时,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如果考生联系学院,各学院须及时解锁。
3.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没有通过此系统的一律无效。考生可于4月6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到我校的志愿,办理调剂手续。
4.准确、及时发布缺额信息,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服务。
六、复试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复试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2023年我校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1日至12日进行,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公布。不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4月11日上午8:00-11:30考生报到,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4月11日下午13:30-15:30专业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月11日下午16:00-19:0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4月12日8:00-18:00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月13日上午7:00-10:00体检(学校医务所)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教育硕士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等,其他专业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规定)。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四)复试具体形式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学科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掌握的情况,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面试:教育硕士主要采取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其他专业要求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综合面试规则、形式和内容。面试开始前要求先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专业测试、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资格审查、复试录取、体检及复试费问题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学院处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组织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审查:
(1)往届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对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教育硕士的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我校校医院
(三)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要缴纳复试费,请根据学校财务要求,扫码缴费,各学院要做好缴费的确认工作。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80元/人(按3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3个科目收取);体检费(40元/生)。
(四)复试录取
1.复试考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
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tsnu.edu.cn/)上公布。
2、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
4、研究生处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监察处反映,电话:0938-8366356。监察处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4日